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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亚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党委常委会,就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学习、领会、把握,并于12月15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问题整改进行全面安排动员。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严规矩、守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以“严、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切实把加强巡视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在思想上更清醒、信念上更坚定、工作上更务实。
      局党委带头示范,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常委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对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具体问题的整改。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也相应成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涉及本单位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通过扎实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有效的责任分工,全局形成了党委领导、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整改工作格局。
      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查问题、追根源、明措施,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对号入座,带头整改落实,并全程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注重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表率作用。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落实责任。
      为确保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局党委制定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8类突出问题,逐一细化分解为48项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制定170条具体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巡视问题整改不遗漏、不缺项,不敷衍塞责、不避重就轻。局属15个单位党委也主动认领,聚焦重点问题,点面结合,举一反三,将整改任务细化梳理,提出851条具体举措和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有机衔接,一体推进。针对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前后开展了作风建设整顿月专项行动,银行账户管理、备用金管理、工程领域规范管理、财务基础管理等多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对投资融资决策、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规范管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局党委坚持把日常督导检查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先后召开2次专题党委常委会、3次书记办公会、3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10余次整改小组专题会,专题安排部署和调度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重点事项和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整改任务涉及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查,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整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驻局纪检监察组及局属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照整改方案,通过定期提醒、重点督办、现场查看等方式,有力督促了局党委推进和落实整改工作。
      (四)点面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坚持把系统提升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重点,结合“管理年”相关工作部署,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建立健全了党建、财务、人事、干部、工程项目、绩效管理、生产经营、法律事务等各项制度,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把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局层面新建和修订制度11项,制定规范性文件17个。局属单位层面废止制度38项,新建和修订制度135项。同时,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与全面改革创新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冶勘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管理、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成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务实干事,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推动全局工作的助力。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委及时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学习,并提出学习要求和贯彻落实意见。厘清了常委会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边界,研究制定了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并建立党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明确专人做好台账管理。2021年1月12日,局党委常委会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4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部署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时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并就春节前后人员流动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等作出安排部署。
      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责成专人收集整理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建立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目录清单。巡视反馈以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学习,分别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暨全省“两会”精神等进行了学习,并分别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和彭清华书记批示精神 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开展了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将中央、省委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同时,按计划地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尚未组织学习的内容逐步组织学习。
      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实施方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工作安排,将党史、新中国史学习列入局、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务干部培训、“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在2020年底开展的党建考评和重点工作督查中,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并将其纳入局党委巡察和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范围中,持续跟踪问效,加强督办落实。
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了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局属单位做好学习安排,保证局、队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针对性、时效性。组织开展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总结评估,对局属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局党委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在全局范围通报。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不力,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局党委切实纠正党委书记作为单位“二把手”的认识,制定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权力界限,落实党委书记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局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作用,逐步施行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一肩挑”。目前,局直属7家企业中,已有4家企业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一肩挑”。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局党委制定《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并于2020年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局属各单位也建立健全了本单位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2020年,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及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局党委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了政治生态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2020年度党建考核。下一步,将持续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局党委巡察和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办落实。
针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力的问题,局党委制定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持续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2021年巡察工作方案,自2021年3月开始,有序开展巡察工作。2月上旬完成了2020年度政治生态综合评价工作,并将政治生态评价结果纳入到2020年度党建考核。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试行)》《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工作规定(试行)》。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推动转型升级效果不佳的问题,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结构布局。按照三大板块分类统计,2020年,地质与矿业开发完成经营收入占比由12.66%增加到20.89%;净利润占比由32.79%增加到48.70%,主责主业占比明显提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六0四大队、六0五大队分别在广元地区、眉山地区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基地,支持鑫顺矿业成功并购西和青羊铅锌矿,支持局属单位积极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污水治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多个领域重点工作,承担秦巴山脉重要生态系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推动要素资源向主责主业集中。规范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对2018-2020年统计数据重新进行了梳理,探索更科学、合理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优化指标体系,加大了生产增加值、生产经营净现金流量等体现经济运行质量指标权重。
      针对创新引领不够的问题,鼓励各单位加大对科技项目及高精尖装备(设备)的投入,2020年,投入6000余万元资金,启动了一批科研项目,购置了一批支撑主责主业的高精尖设备。“城市活动断层探查方法集成研究”、“隧道超前预报技术改进研究”、“机载激光雷达技术在高位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中的应用研究”等一批科研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成功获取40余项应用技术专利、8项创新技术以及30余项应用软件著作权,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做实博士后工作站及专家服务基地。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制定《科技创新三年实施计划》,提出科技创新方向,明确了十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及拟搭建的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指导意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问题。
      针对防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目前已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局组织开展资产和负债清查、应收账款和备用金的清理、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等专项整治,持续完善投资、融资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对全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推动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
      针对防范债务风险用力不足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资产负债率,着力盘活现有资产,加快项目结转和结算,加大库存去化力度,对应收款项和备用金进行积极清理。加强对局属单位银行融资的统筹管理,严控全局负债规模,并通过强化管理控制成本,提升单位盈利能力。
      针对回收债权效果不好的问题,对全局垫资项目和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快项目结算、结转和款项的回收。制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应收账款确权工作,对三年期以上催收难度较大及即将失效的项目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债权权益。制定出台《局属单位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提取坏账准备金。
      针对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不够的问题,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拟编制《依法治局工作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对重大合同、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事项的法律审查,对重要经济合同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对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等主要行业领域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归纳梳理,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推进法律审核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全局诉讼案件快速响应、整体联动和诉讼案件备案等机制,积极引入专业法律顾问,建立外聘律所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内部法律队伍建设。截至2021年2月18日,全局项目纠纷221件已结案件151件,比2020年8月26日未结案件减少21件。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低于两次,但局党委执行打折扣的问题,局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2019年开始,每年均召开宣传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有关工作进度安排部署,于2020年8月21日和12月29日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于2020年底向省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党建考核、干部考核、执行党的纪律范围,于2020年底开对基层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对2020年6月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检查发现的涉及意识形态有关问题进行了跟踪检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主体责任虚化弱化的问题,优化党建考核制度,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评细则》,将巡视反馈意见、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等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并强化过程监督。对照2020年6月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问题清单,开展了跟踪督办,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评结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忏悔实录IX》《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等;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印发《关于紧盯2021年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较差的问题,局办公室完善了办公室机要、信息管理等岗位流程图绘制、风险点排查工作,人事教育处针对中级职称评审,建立纪检评委全程参与、评委会和局党委常委会两次确认评审结果机制。制定《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在2019年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机关各处室完成了职权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排查优化工作,正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并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纳入2020年度、2021年度党建目标考核。
针对追责问责宽松软的问题,局党委强化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学习内容两期,并将其纳入局党委2021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责成全局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中心组、党委会、纪委会、支部“三会一课”认真学习。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开展领导干部全覆盖监督式谈心谈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正在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向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38人次。督促局党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梳理指出地勘单位改革在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股权关系调整、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自巡视反馈以来,列席局党委常委会10次、基层单位党委会2次,参加局党委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会议6次,组织学习《加强省委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流程》,督促加强巡视整改工作。
      针对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完善全局处级干部受处分情况台账,督促局人事部门对受处分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对处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材料。做好巡视指出问题线索的补充核查工作,指导机关纪委制定《机关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及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依纪依规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委第八轮巡视工作,2名干部参加委机关能力提升计划。
      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发挥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指导机关纪委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全面有效落实,同时,拟会同机关纪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针对指导督查下级单位纪委工作不力的问题,拟与局党委联合开展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年度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强化实战锻炼,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28人参与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解决执纪审查能力不足,办案经验欠缺的问题;指导机关纪委制定了《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全局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做深做细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在案件处理的定性和量纪方面更加准确。
      3.关于“对下属单位项目疏于监管,违规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针对违规分包普遍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调整管理模式,完善招标程序,所有应招标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经营性分公司清理和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局层面拟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分包招标方式、标准和程序。
      针对涉嫌虚假招标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招标过程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由各单位对2016年9月以来实施的所有项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分发包和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廉政要求落实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和督促。局层面拟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规范招标全过程管理,杜绝拆分项目招标。责成相关单位完善《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杜绝拆分项目招标;局层面拟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材料采购的招标方式、标准和程序。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将各单位执行招标采购制度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针对违规指定供应商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完善大宗物资采购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氰化钠、钢球等原材料供应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针对提前支付资金的问题,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项目财务管理,严控项目进度款支付。责成相关单位对项目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全面排查公司在建项目劳务费、材料费等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劳务分包结算单数据指标,严格审核项目分包工程款是否按合同按进度进行支付,双管齐下严控项目进度费用,规范项目财务管理。责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完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要求单位严格执行《局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不定期开展抽查。
      4.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经费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完成国有资产收益上缴财政工作。要求局队两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针对违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问题,局层面拟制定《债券管理办法》,严格债券资金监督和使用管理。同时,加快房产销售和去库存,拟于2021年6月前筹措资金归还政府债券资金。
      针对违规报销项目劳务、生活等费用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核实,待核实后依规处置。局党委已责成该公司完善项目费用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定期组织对相关制度的建立、执行等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公司已出台《工程项目技术绩效奖金管理办法》。四是
      针对员工重复报销的问题,对重复报账金额已全部清退。责成该单位制定了《关于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同时,加强对电子发票查处执行成效的抽查和监督,责成相关单位排查风险点,完善电子发票报账等重要风险点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针对违规大额现金报账的问题,对现有备用金及项目借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先还后借的程序,督促借款人及时进行清账,严格控制借款。下一步将加强对各单位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针对银行账户管理混乱的问题,对全局企事业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银行对账单不齐全的,要求补齐银行对账单;对银行对账单和单位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的,要求查明原因,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长期未使用账户,要求尽快办理注销手续。2020年建立了银行账户动态管理系统,并进一步规范开户决策程序、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范,并加大监督力度。2021年4月起,结合全局财务大检查,对局属各单位银行账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缺失中盘亏的问题,对库存材料进行了盘点,对盘亏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进一步完善设备材料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库存材料出入库管理和财务管理。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缺失中金渣未公开竞价及3条皮带运输机闲置未用的问题,严格按照《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金渣集中存储1年处理一次,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采购商,进行公开竞价对金渣出售。将闲置的3#、4#和5# 3条皮带作为备品备件用于现有生产用皮带输送机。正补充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的问题,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文件纳入局党委2021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思教育,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2020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修订完善《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针对解决群众诉求不力的问题,多措并举,加快权证办理。针对未交齐办证相关资料的业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方式告知业主应提供的产权资料清单及出证时限等。针对要求暂缓办理住宅不动产权的业主,要求业主本人提供本人承诺和证明文件材料,具体说明暂缓办理原因,报公司审批后存档。针对新签购房合同和合同姓名变更的情况,建立清单台账,加快完成前置审批材料,报局审批。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会议、接待管理不规范中违反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年初制定会议计划,并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同时,严格会议标准,严格在外部召开会议审批。2019年11月以来,所有会议均在内部会议室召开。建立长效机制,在原有《会议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的通知》,重申会议计划、会议规模、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费标准等要求,切实加强全局各单位会议管理。举一反三,强化督促检查。2020年对各单位会议管理情况督促检查3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针对会议、接待管理不规范中不规范用酒的问题,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不规范用酒费用进行了清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局层面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单位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完善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细化了标准和流程。驻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防范,注重源头治理。
      针对违规报销通讯费的问题,已停止局属事业单位电话费报销并对2016年以来局属事业单位报销电话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局属单位违规报销通讯费已全部清退完成,并已作废报销电话费相关制度。
      针对违规使用车辆中车辆使用范围和用途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对规使用车辆费用进行了清退。严格三台越野车使用范围,杜绝将三台越野车用于日常公务,只可用于高原项目、野外项目和生产经营,凡属非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的一律不得派车。加强对车辆使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把费用报销关,对非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费用严禁报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订《关于队属三辆越野车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范围。
针对违规使用车辆中中巴车租给单位作为通勤车的问题,已于2019年4月停止发放租车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已清退违规经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搞“一言堂”的问题,对相关单位班子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导基层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的自查自纠,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并督促执行。
      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松懈”问题。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的问题,对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进行了专题培训,编制了《个人事项不如实填报案例选编》,下发了《提高个人事项如实填报率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并对相关人员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复核。印发《关于开展局管干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清理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针对执行干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3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建立干部台账,动态梳理,及时提出干部交流方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2018年以来,提任干部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和正式任职相关规定,在试用期满后,通过组织考核,提交研究,正式任职。
      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规范人事制度的落实执行。2020年10月以来,所有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对选人用人程序的相关规定。加强选人用人文件政策学习指导。于2021年3月3日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领导对全局党委书记、分管人事领导、人事、纪检工作人员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选人用人“1+5”文件的专题培训,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程序意识。
      针对下属事业单位未按“三定”规定配备干部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撤销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及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督促基层单位加强政策学习,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三定"方案及编制机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调整相关单位三定方案。
      4.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不断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各项责任。建立了局党委常委联系指导基层党委工作制度,在今年召开的基层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了指导和督导。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未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测绘队宣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在巡视期间,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并于2021年2月18日再次开展了新一轮全局党组织情况排查,重点排查野外一线项目党组织建设情况。督促六0一大队、蜀鑫房产、冶勘设计集团党委完成换届工作,同时督促今年党委任期届满的7个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项目涉及虚假材料费发票未整改的问题,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项目涉及虚假材料费发票进行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监督和管控。
      针对项目涉及虚假劳务费发票未整改的问题,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项目涉及虚假发票进行审计调查,查明资金来源和去向。强化制度执行,加强项目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同时,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督和管控。
      针对有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问题进行了核实,相关单位已收回借款及利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反思。修订完善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针对移送的部分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的问题,经与巡视办沟通,基本厘清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1件查处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具体内容。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工作后,对11项问题的卷宗进行了逐项梳理,提出了整改建议。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已按跟班办案的方式,持续对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2.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抓作风建设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狠劲和韧劲”“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杜绝‘慵懒散浮拖’等方面力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较真碰硬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减分降薪。局属相关单位对巡视组暗访反馈的7大类16个问题全部完成核实并整改。局党委2020年9月7日至10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行动,对局属二级单位(三级实体、项目部),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粮食安全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状态等6个方面的事项进行了暗访督查,列出了问题清单,共梳理出了55个问题,目前, 55个问题已核实并整改完成。建立作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局党委制定了《关于整顿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也进一步完善了考勤管理、请休假和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补齐制度短板。
      针对“提高全局干部政治素养、团队意识和工作信心有差距”问题整改不到位。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技能培训、支部书记培训,但并未落实的问题,已梳理汇总2020年以来教育培训情况,2020年,全局共组织培训(实体和网络)492期,参与培训人员7596人次,其中政治理论培训90余期,参与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综合管理及专业技能培训5000余人次。目前,已拟定全局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统一部署、谋划指导全局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抓好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等教育培训,加强计划的贯彻执行。
      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将7亿元冶勘发展产业基金用于商业地产开发的问题,2020年12月17日已归还1亿元,剩余4亿元按计划2021年归还2亿元,2022年归还2亿元。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项目销售政策执行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单位销售定价机制,健全销售管理机构,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前述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违规购置商铺闲置未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商铺使用方案,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目前单位已梳理完善投融资、公司治理、人事任免、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
针对事企不分的问题,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关系,在专业公司的事业身份人员,其财政基本保障部分,从2021年1月份起已拨付到相应的专业公司。通过地勘行业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消化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三、深化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折不扣、一丝不苟的落实好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学党史国史为契机,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全面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正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局党委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强化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实落细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纪律检查的利剑作用,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党委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
     (二)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锲而不舍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整改的任务,采取挂牌督办、部门联动、专班推进等形式,加快工作进度,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挂账不销账,以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保持力度、一抓到底,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同时,以本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结合何兴江案“以案促改”、历次巡视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以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深入查找反复发生的、普遍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建立健全决策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管理、选人用人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现有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系统重建,流程再造,通过管理提升,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三)以整改推进工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在新起点上整体谋划好四川冶勘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发展的新动力、新优势。
      坚持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抓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层层传递党建工作压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治理、强化管理统一起来,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坚持整改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稳增长、高质量、可持续”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优势资源战略,大力发展地质和矿业开发,积极开拓大地质产业,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主动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地质领域,大力发展岩土工程业,巩固发展建安施工,优化商贸物流和工业制造,以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冶勘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整改与“管理年”相结合,夯实基础,深化管理,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规范管理,逐步完善战略、资产、经营、投资、人事、绩效、考核、分配等管理制度,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推动冶勘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整改与推进改革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现有体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除瓶颈制约,加强改革创新,保持发展定力,以改革促发展。
      坚持整改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用人导向,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激励。加大关键岗位的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健全基层组织,创新活动方式,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5125615;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1栋;网址:www.sc-mg.com.cn
 
 
                                                                                                              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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